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有北京城市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海口经济学院、宁夏理工学院、西安培华学院、上海杉达学院、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等。这类民办院校一部分从创办之初就受到政府的资助;另一部分民办院校来源于公办学校转制前的积累,转制之后政府不再参与学校的日常运作,但并没有收回原有投入。发展历史早、联合办学、个体色彩淡是公助型举办主体最主要的特征。举办主体依靠社会团体或政府部门,多采取联合办学形式,在减少办学风险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降低了学校本身的个人色彩。同其他民办院校一样,民办公助型民办高校经费自筹,或依靠学费滚动发展,或与企业合作办学;不一样的是政府的参与、社会组织的支持增加了这类学校的公信力,使它们易于获得捐赠,加之政府财政上的更大投入,这类学校的资金来源渠道更广。在学校起步或是初步发展阶段,民办公助型民办高校依靠政府直接参与办学,或提供土地等方面的支持,凭借进入早、联合办学的优势快速摆脱生存危机。自创办至今,民办公助发展模式的高校发展势头良好,部分院校已经实现初始举办主体退位,顺利转接办学实权,走入稳步发展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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