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代的理教教义主要有以下内容:三教归一,只拜观音、羊来如和尹岩生两位教祖,不供奉其他偶像;“八戒”,即戒杀、戒贪、戒淫、戒妄、戒恶、孝顺、和睦、行善;默念“观世音菩萨”五字“真言”,求福免灾。
民国理教的仪规主要有:
1.公所 一般有两间或两间以上的房屋,前堂供观音,后堂供羊祖、尹祖。每月的初一和十五,教徒必须到堂中焚香礼拜。[65]
2.摆斋 在理教的节日如夏历腊月初八举行的宗教仪式,不仅要烧香叩头,还要当众宣讲各种教义。
此外,还有“点理”(吸收新教徒的仪式)和“放法”(选新教主的仪式)等。
(三)同善社
同善社由江朝宗发起,在民国初年的中上流社会较为流行。其教义主要是“三教归一”,参习的典籍既有《华严经》、《金刚经》、《六祖坛经》等佛经,也有《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儒经,还有道家的《道德经》。教徒视释迦牟尼、孔子和老子为神,在其佛堂里同时供着三者的神像。该教的仪规也很严格,主要有叩头、礼拜、静坐等。在其全盛期,信众颇多。同善社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后被政府禁绝。其残余在乡间留存,后并入无为教[66]。
总的说来,民国年间的民间宗教有自己鲜明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