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乐主义者以希腊人最终达到的立场作为他们的出发点。他们没有一个人断言快乐就是至善,而是多少修饰了这种说法。他们所有的人都强调明智或理性的成分。甚至边沁这个现代快乐主义最激进的代表,也把毕生的快乐作为目的,坚持我们如果不谨慎明智的话,就不能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也都同意,不能通过追求感官享乐来达到这个目的,行使精神的官能可以获得最大的幸福。
而且,有一个重要的提高是由快乐主义的现代拥护者做出的。洛克、佩利和边沁都还倾向于在古希腊体系中表现得特别突出的利己的快乐主义,认为最高的善是个人幸福(虽然这只能通过族类的幸福来实现)。而哈奇森、休谟、穆勒和西季维克则认为人的同情的冲动是一种自然的天赋,最高的善是族类的幸福。但这只是一个原则的差异,并不影响到人的实践。两种理论都强调对自己同胞行善的必要性,一个说是因为我们个人的幸福依靠我们对邻人的尊重,另一个说是因为人生来就具有关心自己同胞的天性。